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各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选派计划:硕士研究生60人,暑期进修生200人。具体留学/资助期限、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人选条件等详见项目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29132)。
2、 申报流程:
(1) 申请人自行准备一份欲参加该项目的校内申请,由所在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2) 申请人与以色列各高校联系获得邀请信,详见项目选拔简章。
(3) 获得外方邀请信的人员应于2015年5月20日至5月27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栏请选择“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
(4) 网报结束后,请各位申请者在2015年5月27日17:00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及所在院系领导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大连路校区行政楼五楼)。
3、 联系方式:尹 域 0851-28609785
吴珊珊 0851-28609677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5月6日
附件: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选拔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