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30)
地 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学院行政楼9楼会议室(933室)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提供与招考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主要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准考证和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国家教育部认可院校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4、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国家裁判资格证书、体育专项证明等);
5、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2016年4月29日
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分布等将于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附件:遵义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5日